四天兩次事故,均與井下搶險有關,共致35人遇難10人失蹤,吉林八寶煤礦教訓慘痛。
3月29日晚上的第一次事故,原本是為了對當天井下發(fā)現的安全問題現場進行密閉堵漏,卻遭遇瓦斯爆炸事故,致28人死亡,13人受傷。照理,這一搶險失敗反致命殞的悲劇,足以令煤礦方面自省。然而,令人痛心的事,再次發(fā)生。
在4月1日上午,當值班人員通過井下監(jiān)視系統(tǒng)發(fā)現井內出現煙霧時,公司有關責任人在沒有制定有關搶險方案的情況下,擅自決定帶人下井,又致人死傷。據了解,八寶煤礦是一家大型國有企業(yè),長期以來,其現代化的硬件設施和高效、安全的管理運營模式,一直在當地受到好評。我們常說,不要在同一個地方摔倒兩次,為何這樣一座安全榜樣煤礦在如此短的時間內就以同樣的方式摔倒兩次?
如果說,第一次搶險,是因為方案不科學,那么第二次搶險,則還包括對科學的漠視與對政令的違抗。把指令當成耳旁風,把科學當成墻上畫,我行我素,悲劇怎么可能避免?其搶險的精神雖可嘉,但行為不可取。
煤礦事故的搶險救援,本身的危險性非常大。在危險沒有排除的情況下,貿然犯險,發(fā)生次生災害的可能性極高。因此,搶險的本身,就是一門極高的學問,不是靠勇氣就可以實現的,更多的要靠科學給予的智慧。
險情正在發(fā)生,需要人去排險。但有一個基本前提,就是人的生命高于一切。不能以犧牲搶險人的生命為代價去排險,這無論從哪一方面來講都是得不償失。在這種情況下,惟有用科學周密的搶險方案,才能最大限度避免生命的事故。有同胞深陷險境,我們同樣需要有清醒冷靜的搶險方式,不去做無謂的犧牲。盡管有很多人舍己救人,用自己的生命換來他人的生命,或者都失去了生命,這種精神永遠值得我們敬佩。個體的舍己救人精神,不能替代一個社會救人的科學理性。
由是觀之,吉林八寶煤礦遠沒有到要犧牲生命來換取安全的時候,運用一點科學即能避免生命損失,卻付出了如此巨大的生命代價,真是令人扼腕長嘆。盡管事故發(fā)生后,7名相關責任人受到處理,但思考搶險的科學才剛剛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