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火救援裝備是公安消防部隊核心戰斗力之一,也事關消防官兵生命安全,是保障滅火救援任務完成的重要基礎。近年來,在各級黨委、政府和公安機關的高度重視下,滅火救援裝備建設發展很快,數量不斷增加,質量性能不斷提升,在處置火災等各類災害事故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火災等災害事故呈多發勢頭,滅火救援任務愈發復雜繁重,裝備建設不適應的問題仍然較為突出,一定程度上影響部隊戰斗力的進一步提升。為滿足新形勢下滅火救援實戰需求,就進一步加強裝備建設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認真貫徹落實公安部黨委關于大力加強“四項建設”的戰略部署,以滅火救援實戰需求為牽引,按照“規劃建裝、實戰配裝、科技促裝、標準立裝、規范管裝、科學用裝”的總體思路,全面加強和改進消防部隊裝備建設,為圓滿完成滅火救援任務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二)總體目標。著力加強用于完成執勤訓練、滅火救援、戰勤保障等任務的消防車輛器材裝備建設,重點解決裝備配備結構不合理、質量性能不均衡、管理制度不完善、服務保障不到位、研發推廣不配套、業務素質不適應、實戰使用不科學等問題,全面推動裝備建設從數量規模型向質量效能型轉變,最大限度實現人與裝備的有機結合,促進滅火救援核心戰斗力有效提升。
二、主要任務
(三)加強防護裝備配備。按照安全性、可靠性、高效性、舒適性和季節性要求,針對冬、夏區別設計高性能消防員滅火和搶險救援防護服裝,加強消防員滅火防護頭套、防墜落輔助部件、強攻滅火所需隔熱防護服、避火服,以及化學防護服裝等的配備,積極推廣應用消防員單兵定位裝置,通信型呼救器,具備無線通信及降噪能力、帶高壓應急充氣裝置的正壓式消防空氣呼吸器,液冷型降溫背心等裝備,開展對消防安全繩等防護裝備減重措施的研究與試點,著力減輕消防員單兵負荷。
2016年,在部分總隊開展單兵定位裝置、皮質滅火防護靴等裝備的試點應用、三層結構滅火防護服論證和試點應用;積極推廣帶高壓應急充氣裝置的正壓式消防空氣呼吸器。2016至2018年,經濟發達地區逐步配備新型消防員滅火防護靴、單兵定位裝置等裝備。
(四)加強攻堅裝備配備。按照科學施救及“滅大火、打惡仗、打勝仗”要求,加強攻堅裝備配備。針對石油化工企業和大空間、大跨度建筑等特殊危險源,加強遠程供水系統,大流量、遠射程泡沫消防車,干粉泡沫聯用消防車,多劑聯用舉高噴射消防車,大流量消防拖車炮、遙控移動炮,核生化偵檢消防車,供液消防車,舉高破拆消防車等裝備配備。針對高層建筑單體及密集區域,按照系列、梯次要求,加強具有滅火和救援功能的舉高消防車及配套器材與附件的配備。針對軌道交通樞紐及地下空間,配備正壓式路軌兩用消防車,大流量排煙消防車及附件,高倍數泡沫消防車,多功能滅火機器人,移動式高壓細水霧滅火裝置,地下通道器材輸送裝備,軌道救援及器材輸送裝備等。
2016年,地級以上城市按照裝備評估論證意見落實攻堅車輛裝備配備,基本具備獨立應對復雜火災及其他災害事故的能力。
2017年,經濟發達和滅火救援任務較重地區,配備大功率(高照度)照明消防車和大流量排煙消防車,特勤和一級普通消防站配備大型泡沫消防車及具有救援功能的舉高消防車和搶險救援消防車,沿海(江、河、湖)地區及石油化工密集區配備遠程供水系統、泡沫液快速補充供給裝置(持續供給能力不低于30升/秒);每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按區域儲備一定數量的泡沫液等滅火劑及配套的藥劑運輸和輸轉設備。
(五)加強專業裝備配備。按照特殊場所和區域滅火救援任務專業化處置要求,配備相應裝備器材。針對內攻需求,配備輕便高效的單兵定位與圖像傳輸器材等裝備。針對高空遠程偵查任務,配備耐候性強、適應性廣的先進無人飛行器。針對重要特殊建筑集中區域,配備干粉泡沫聯用消防車、多劑聯用舉高噴射消防車等滅火快且用水少的消防車。針對高層建筑多、密集度高的老城區及城中村,配備具有滅火救援功能的短軸距云梯消防車。針對山岳救援任務較重區域,配備全輪驅動消防車、救援飛行器等裝備。針對水域救援任務較重區域,配備消防船艇、高涉水消防車、水陸兩用消防車、水下搜救機器人、潛水裝具、救援飛行器等裝備。針對有毒有害物質災害事故現場,加強核生化偵檢消防車輛裝備器材配備。針對大型災害事故現場需求,配備大功率(高照度)照明消防車、大功率呼叫對講器材。針對重大活動保衛任務較重區域,配備勤務保障消防車、高性能小型消防巡邏車、消防巡邏摩托車等裝備。
2016至2017年,開展偵察器材裝備、軌道救援及運輸設備、大跨距舉高消防車、水陸兩用消防車、高涉水消防車等裝備的實際應用調研,組織開展技術攻關,并積極推廣有毒液體回收輸轉及毒害氣體中和消防車、中高倍數泡沫排煙消防車、超大流量(200升/秒以上)泡沫消防車等國內外新型裝備。2018年,推動相關生產企業依法獲得市場準入資格并應用推廣;初步實現路軌兩用消防車國產化目標,力爭地鐵城市全部配備路軌兩用消防車。
(六)加強首戰車輛配備。按照“時間就是生命”、“救人第一”、“快速控火”原則,按照道路通過性好、警力投放量大、作業種類多樣、持續作戰力強的要求,加強短軸距、高比功率、多乘員、多隨車器材、能執行多種滅火救援任務的主戰消防車配備,促進首戰消防車逐步向輕型、快捷、多能、高效方向發展,為首戰消防車第一時間進行指揮、偵查、圖像傳輸、通信聯絡和開展火災撲救、搶險救援戰斗提供強大功能支撐。
2016年,全國各等級消防站主戰消防車全面實現多功能化,具備獨立完成初期火災撲救及破拆、救生、照明、排煙等基本搶險救援任務的能力。
(七)加強通信裝備配備。針對特殊災害事故,依托登高平臺和云梯消防車等作戰車輛,配備具有圖像傳輸、信號覆蓋等功能的通信裝備,解決操作視野及現場通信盲區、盲點問題,確保第一時間掌握災害事故現場動態,提升可視化指揮水平。指導各總隊按戰區劃分和屬地災害事故現場不同地形、道路等特點,合理配備相應型號的移動通信指揮車、先導車,滿足不同等級、類別災害事故現場處置通信保障的需要。為攻堅組、偵查組配備具備防水、防爆、耐高溫、熱成像等功能的無線圖傳裝備,確保深入現場時能夠回傳內部圖像。針對地震易發區域,加強專網海事衛星圖傳設備、單兵衛星便攜站等輕型化、小型化通信裝備配備,確保發生災害事故時通信指揮迅速、暢通。針對石油化工企業、高層和地下建筑、大型綜合體建筑群、大跨度空間廠房等發生的特殊災害事故,開展現場指揮部通信模塊化裝備建設,在實地測試論證的基礎上,配備MASH(邁式)自組網、單兵背負式超短波轉信臺、便攜式中繼臺等設備,解決水平覆蓋5平方公里、垂直覆蓋建筑整體的無線通信問題。
2016年,在部分總隊開展現場指揮部通信模塊化試點;制定適用于各類災害事故的《通信模塊化裝備配備標準》,完成地震帶部隊輕型化、小型化通信裝備配備;在其他總隊推廣現場指揮部通信模塊化試點成果,開展通信模塊化裝備配備。
(八)加強工程機械配備。為確保順利完成大型復雜災害事故現場滅火救援任務,提高重大石油化工火災撲救、化學事故處置、建筑物坍塌事故救援中的破拆清障、筑堤導流、轉運物資等能力,根據滅火救援實戰需求,加強具有較強機動性的輪式裝載機、國產輪式推土機、進口大功率履帶式挖掘機、牽引式平板運輸車、能夠在較小空間內作業的多功能滑移救援機械等工程機械配備。直轄市、省會(首府)市、計劃單列市,配備具有較強機動性的輪式裝載機、輪式推土機、大功率履帶式挖掘機、牽引式平板運輸車、能夠在較小空間內作業的多功能滑移救援機械等9至12輛。經濟發達地級市,配備具有較強機動性的輪式裝載機、輪式推土機、大功率履帶式挖掘機、牽引式平板運輸車、能夠在較小空間內作業的多功能滑移救援機械等6至8輛。經濟欠發達地級市,配備通用裝載機、輪式推土機、履帶式挖掘機、牽引式平板運輸車等3至4輛。
2016年,直轄市、省會(首府)市、計劃單列市及60%的經濟發達地級市、40%的經濟欠發達地級市完成配備任務;爭取中央財政支持,對經濟欠發達地級市配備工程機械予以經費補貼。2017年,100%經濟發達地級市、80%的經濟欠發達地級市完成配備任務。2018年,100%經濟欠發達地級市完成配備任務。
(九)加強區域統籌配備。根據可能發生的各種災害事故處置和跨區域增援需求,針對我國地域遼闊、各種大型災害事故發生頻率較高的實際,按照跨區域滅火救援任務及作戰方案和編成,對支隊及滅火救援作戰協同區域(戰區)內的裝備進行統籌,科學合理地為每個消防站配備裝備,做到平時能獨立應對處置、緊急情況時能及時相互增援。
2016年,總隊、支隊兩級建立完成區域內裝備應急調配方案及機制。
(十)加大研發推廣力度。加強主要防護服裝研發改進,提高安全性和舒適性。探索使用高性能、低密度材料及能滿足兩種以上功能需求的多功能材料,優化設計,提高滅火防護服(靴)、搶險救援防護服(靴)的穿著舒適性。將帶快速調節緊固裝置的滅火防護靴、改良型降溫背心、輕薄化學防護服、實用型40兆帕正壓式消防空氣呼吸器、系列化阻燃執勤服、抗燒耐腐蝕永久性定位裝置等新型防護裝備研發工作,列入2016至2017年科研項目計劃,2018年完成相關裝備研發并通過驗收。加強消防安全繩研發改進,提高安全性和可靠性。探索使用輕質高強繩索材料和優化繩索編織結構等方法,降低消防安全繩的密度或單位長度質量,減輕消防員身體負荷、提高救援和逃生效率。修訂《消防用防墜落裝備》等標準,爭取在2016至2017年將帶有照明功能的一體化頭盔和8毫米安全繩納入標準內容。2016年,對國內大型繩索生產企業送檢的消防安全繩進行技術指導,提出部隊需求,積極開發新型產品。加強無人飛行器研發改進,提高適用性和可靠性。提出滅火救援任務在耐候性、實時性、夜視性、靈敏性、安全性、多用途性等方面的需求,分類組織進行無人飛行器研發、設計和模擬實戰驗證,制定相應的技術標準,引導研制適合消防部隊實戰需求的各類無人飛行器。2016年,為部分石化企業密集區總隊示范性配備專業級無人飛行器,在部分總隊及5個通信模塊化裝備試點總隊探索總結無人飛行器選型及應用等方面的經驗;組織對現有無人飛行器進行功能拓展研發,立項研發與無人飛行器配套的有毒氣體監測、紅外監視、通信中繼等特種模塊;制定相關標準,開展無人飛行器功能優化與改進,提高執行消防專業任務的能力。加強特種通信器材研發改進,提高安全性和可靠性。對消防員單兵衛星便攜站、單兵定位、具備無線通信及降噪能力的多功能正壓式消防空氣呼吸器、內攻專用單兵圖傳裝置、MASH自組網設備、并聯式大容量移動電池組、移動指揮終端等通信器材裝備科研成果進行匯總分析、測試驗證和改進優化,保障現場各類信息采集和指令傳輸暢通,提高現場通信指揮效能。2016年,在試點基礎上對裝備信號覆蓋能力和通信效果等問題進行集中攻關,取得經驗后逐步推廣。研究熱釋放速率與防護性能關系,施行分階段著裝。根據火災熱釋放速率與防護性能關系研究成果,設計適用于衰減和熄滅階段火災的防護服裝,制定相應的技術標準,提高透氣性、散熱性和舒適性,減輕大型火場消防員身體負荷和體能消耗。2016年,組織開展基礎研究和應用于防護服裝性能改進的樣品開發。2017至2018年,推動相關生產企業依法獲得市場準入資格并開展樣服試穿。
(十一)加強信息技術應用。進一步完善裝備管理系統,研發推廣培訓考核模塊,實現系統操作人員培訓和考核智能自動化。運用物聯網技術,拓展信息化管理手段。定期開展裝備管理系統數據核查統計工作,構建準確可靠的裝備“大數據”服務體系。
2016年在消防車輛管理中試點開展電子履歷信息自動采集和傳輸工作,在器材裝備管理中推廣應用RFID電子射頻和二維碼標簽。2017年總隊、支隊裝備管理人員配備裝備管理系統移動查詢終端,實現實地實裝在線管理。
(十二)加強保障能力建設。繼續加大6個進口消防車輛裝備區域性維修中心及9個國家級裝備物質儲備庫建設??傟?、支隊兩級全面建立裝備應急保障響應機制,實行滅火救援災害事故現場裝備保障車輛器材和人員的等級調派。根據區域災害事故特點,結合滅火救援實戰需求,針對性地加強滅火(洗消)藥劑、特種(專用)器材等應急裝備物資儲備。建立重特大滅火救援現場裝備技術保障社會聯動機制,督促裝備生產企業提供技術支持、零配件供應、現場搶修等應急技術服務。
2016至2017年,為6個進口消防車輛裝備區域性維修中心配備系列舉高消防車操作與故障排除模擬系統;建立完善各總隊區域性裝備物資保障庫和裝備維修中心,提高跨區域裝備增援和保障能力。
(十三)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滅火救援任務和裝備建設實際,建立裝備專業隊伍人才梯隊。加強總隊、支隊兩級裝備管理干部專業技術職稱評定任用,保留裝備業務骨干,形成裝備管理干部、專業技術干部與裝備技師相促進、相結合的基層裝備骨干力量。利用多種方式建立裝備人才培養渠道,廣泛傳播消防裝備新信息、新知識,拓展基層裝備管理人員的視野。
2016年,建立總隊、支隊兩級裝備專家人才庫,為規劃制定、裝備評審、裝備采購、裝備維修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撐;完善裝備助理員、裝備技師、裝備維修人員定期培訓機制;結合《公安消防部隊士官編制標準》修改,增加無人飛行器操作員等裝備專業士官崗位和編制員額;強化和完善《消防裝備》雜志、《消防裝備信息參考》和裝備技術網站,拓寬基層了解熟悉新型裝備渠道。
(十四)完善技術標準體系。對現行裝備技術標準進行清理,加大制(修)訂步伐,盡快建立符合滅火救援實際需求的裝備標準體系,并完善相應的檢測實驗室,推動裝備制造業加大投入,提升裝備研發、設計和制造能力,提高裝備的安全性、可靠性、耐候性、持久性和攻堅能力。
2016至2017年,繼續清理現行標準,制定工作計劃;全面完成消防員基本防護裝備標準制(修)訂;加快《消防車》(GB7956)國家標準系列分標準制(修)訂。
(十五)制定裝備建設規劃。根據國家發展戰略和新形勢下各類災害事故處置對裝備建設提出的新要求,重點針對改革試驗區、自由貿易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高層和地下建筑密集區、大型綜合體商業建筑密集區、滅火救援作戰協同區及石油與化工生產儲存基地、危險化學品倉儲物流基地、城市軌道交通樞紐等特殊重點區域開展裝備建設評估論證,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加快制定“十三五”時期裝備建設發展規劃。
2016至2017年,結合“一帶一路”、“京津冀一體化”、“長江經濟帶”、“國家級新區”、“自由貿易試驗區”等國家發展戰略,重點指導不少于40個特殊重點區域開展裝備建設評估論證。
(十六)加強裝備體系建設。對《公安消防部隊2012-2015年滅火救援裝備建設規劃》完成落實情況進行調研,結合國內外先進裝備技術發展現狀和趨勢,建立和完善裝備產品構成體系、管理制度體系、保障應急體系、技術標準體系、研發推廣體系、學習培訓體系、人才隊伍體系及技術信息平臺、集中采購平臺。結合《公安消防部隊2016-2020年滅火救援裝備建設規劃》制定、《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修訂和2016年裝備工作計劃部署實施,出臺有關文件、建立相關機制、完善相應制度。
三、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
(十七)認真分析消防安全形勢,改進和加強裝備建設評估論證工作。樹立裝備建設服務于經濟社會發展戰略的思想,對經濟發展戰略、區域功能定位、城市建設規劃、產業發展現狀、災害事故特點、消防設施建設等進行全面、客觀、準確分析,把握災害事故特征、明確滅火救援任務、找準裝備建設問題,創新機制、改進方法、充實內容,結合災害事故處置戰斗編成開展裝備評估論證,提高實用性和針對性,并建立裝備建設評估論證檔案。
(十八)大力推進車輛裝備統型工作,提高裝備的系列化、通用化水平。落實集中采購制度,對技術要求較高或有特殊要求的裝備,逐步實行先期設計招標確定投標商或先提供樣品后再確定投標商的制度。對配備數量大、使用頻次高的裝備,對其關鍵系統部件的技術要求進行固定。通過推進裝備統型,改變裝備品種繁多、型號繁雜、互不通用、維護維修難、售后服務無保障的局面,提高裝備的系列化、通用化水平。在全面落實集中采購制度基礎上,繼續積極爭取財政部將防護裝備采購經費納入中央保證范圍。積極協調利用網絡化平臺推進裝備采購規范化管理工作。
(十九)加強主要裝備的示范性配備力度,提高裝備配備標準化水平。對配備數量多、使用頻率高、發揮作用大、安全要求嚴的裝備,分類集中采購,充分發揮技術信息、數量規模、質量監督等優勢,提高性價比,節約采購經費,提高裝備標準化配備水平。對新研發裝備,組織專家進行質量性能和制造成本等方面的調研,然后進行談判和統一采購、推廣。繼續開展主戰消防車、消防員防護裝備等主要裝備的示范性配備,指導基層完善裝備采購技術文本的編制工作。
(二十)加強新型裝備推廣應用力度,促進部隊核心戰斗力有效提升。通過模擬測試驗證、部隊實戰試用、總結改進完善、制定技術標準、召開會議推廣等方式,加大新型防護裝備、高性能攻堅車輛、消防飛行器等新型先進實用裝備推廣應用力度,促進部隊戰斗力提升。建立相關機制,引導跟蹤國內外高新裝備發展趨勢,學習消化新技術,強化實用特種消防車輛裝備的配備。
(二十一)建立裝備實戰應用總結制度,提高科學合理運用裝備能力水平。建立裝備實戰應用總結制度,切實掌握裝備、尤其是高技術裝備科學應用于實戰的本領,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自覺養成科學合理應用先進裝備的好習慣,以充分發揮裝備應有作用、在第一時間形成最強大的戰斗力。建立部消防局、總隊重特大災害事故處置裝備應用效能調研響應等相關機制,及時掌握裝備實戰效能和質量性能情況,為裝備科研提供第一手資料,為改進和加強裝備實戰應用提供科學依據。
(二十二)建立裝備學習培訓考核制度,大力提高涉裝人員裝備業務素質。建立分崗位裝備業務學習培訓和模擬實戰培訓制度,科學制定培訓方案,合理設置輔助設施,“真刀真槍”進行培訓,提高感性認識,了解結構原理,熟悉操作規程,掌握與自身崗位職責相適應的裝備知識。建立相關機制,依托院校、培訓基地和職業技能鑒定站等,繼續開展裝備處長、裝備助理員、裝備技師培訓等專業技術培訓。加強干粉泡沫聯用消防車、具有救援功能的舉高消防車、化學事故搶險救援消防車、核生化偵檢消防車、多功能無人飛行器等高精尖裝備的學習和在實戰中的應用,充分發揮在滅火救援中的攻堅作用,減少資源浪費,提升戰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