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雅英杰(430082)10月15日晚公告稱,2015年10月13日,公司與公安部警用裝備采購中心簽訂供銷合同,公司將向公安部警用裝備采購中心銷售海南省公安廳需求的“車載式執(zhí)法記錄儀”和四川省岳池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需求的“警燈報警器”,供貨時間、地點由公安部警用裝備采購中心書面通知。安裝調試結束后,公安部警用裝備采購中心一次性向公司支付所有款項。
博雅英杰表示,公司自主研發(fā)的“車載式執(zhí)法記錄儀”、“警燈報警器”為公安部推薦列裝產品,具有很高的實用性、可靠性及安全性。此合同的成功簽署,成為公司產品在公安警用裝備領域公安部統(tǒng)一采購方面的一個可喜起點。
進入下半年,博雅英杰頻頻在市場開拓層面獲得突破:公司子公司深圳博雅英杰電子有限公司的商用密碼產品獲得國家密碼管理局頒發(fā)的《商用密碼產品銷售許可證》,公司取得了在全國銷售經國密局審批并通過指定檢測機構產品質量檢測的商用密碼產品的資質;公司自身則收到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后勤部物資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中選通知,公司自主研發(fā)的全線產品及相關代理產品符合軍隊物資供應商入庫條件,準予加入供應商庫。